岗位简介
从事教育教学及科研工作
任职要求:
1.年龄:45周岁及以下
2.专业要求:
(1)教育学类
(2)心理学类
(3)艺术学类
(4)数字媒体类
(5)人力资源管理类
(6)中国语言文学类
(7)数学类
招聘对象:
招聘国(境)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取得博士学历学位的研究生。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高等教育工作人员职责;
4.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和相关资格条件;
6.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年龄要求。符合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年龄规定。优秀人才的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1979年4月20日以后出生)。达到优秀人才三类及以上引进条件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5.在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的;
6.现役军人;
7.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8.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9.有师德失范行为的人员;
10.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