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申请条件
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品德修养;具有博士学位,在相关学科领域取得突出学术成绩并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海内外优秀人才。
1.在本学科方向取得较为稳定的研究成果,具备良好的学术积累和发展潜力,能够独立承担科研项目,并积极参与国家、省部级课题申报与实施。
2.副教授岗位积极承担本科和研究生教学任务,参与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副研究员岗位聚焦科研支撑与学术合作,参与团队建设与平台运行。两类岗位均应积极参与学科建设与国际交流,逐步成长为科研骨干和学术中坚力量。
研究方向:
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
化学工程与技术、仪器科学与技术、光学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土木工程、水利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机械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力学、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人工智能、网络空间安全、智能制造、海洋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市政工程、海洋环境、食品科学与工程、地理学、地球系统科学、地球物理学、纳米科学与技术、环境生态遥感、储能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生物制造等。
福利待遇:
支持保障
学校为引进人才在岗位安排、科研条件、团队建设和发展周期等方面提供系统支持,并在薪酬待遇、安家支持、科研启动经费等方面保持显著竞争力。同时,配套子女教育和医疗保障等服务,营造兼顾科研与生活的一流发展环境,助力人才安心发展、潜心科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