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引进对象和条件
高层次人才引进对象应具有优良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质、敬业精神和团队精神,能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身心健康,为人正派。
研究方向:
文艺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新闻传播学、知识产权法学、国际法学、公共管理、社会学
福利待遇:
领军人才:
•安家费及购房补贴(万元):无具体数据
•人才项目经费(万元):实验学科、非实验学科均为面议
•住房:优先购买学校人才安置房
•薪资待遇:面议
学科(学术)带头人:
•安家费及购房补贴(万元):160~260
•人才项目经费(万元):实验学科20~50,非实验学科10~30
•住房:优先购买学校人才安置房
•薪资待遇:面议
创新人才团队:
•安家费及购房补贴(万元):无具体数据
•人才项目经费(万元):实验学科、非实验学科均为面议
•住房:优先购买学校人才安置房
•薪资待遇:面议
优秀青年博士:
•安家费及购房补贴(万元):100~130
•人才项目经费(万元):实验学科15,非实验学科8
•住房:可租住学校过渡房,或申请连云港市人才公寓
•薪资待遇:取得博士学位来校工作后,受聘在专业技术岗的,可按校聘副教授(聘期三年)享受绩效工资(1)服务期:引进高层次人才须在我校连续工作满8年。
(2)安家费的具体标准根据本人水平及近5年取得的成果确定。
(3)购房补贴包含地方政府购房券。
(4)引进博士可享受连云港市1000元/月生活补贴,发放三年;享受学校1000元/月租房补贴,发放三年(入住连云港市人才公寓期间减半发放)。
(5)家属工作根据本人水平及配偶条件,在学校有岗位空缺的情况下酌情安排。
(6)特别优秀的博士,通过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后,可直评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