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引进计划表中的“40周岁以下”为“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副高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正高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优秀或急需紧缺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研究方向:
环境科学与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化学、材料学或材料科学与工程等专业新能源方向)、建筑环境与应用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地理信息科学、消防工程、地质学等相关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