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30周岁以下(1995年9月29日后出生)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团队合作和创新精神;
2.具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3.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有大型文化艺术活动策划组织能力及艺术团训练、管理和实践能力,个人获得过专业相关省级及以上奖项(荣誉)或指导学生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
4.在校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者,组织策划过大型文艺汇演或具有舞蹈编创工作实践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能尽快入职。(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三)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等条件;
(五)具有适应岗位需求的身体和心理等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研究方向:
舞蹈(舞蹈编导)相关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