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在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学术研究成果突出,有成为拔尖人才的潜力。一般应具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经历。科研或教学业绩特别突出者,博士后科研工作经历可不作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研究方向:
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中共党史党建学、纪检监察学、历史学、政治学、教育学、社会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国防与军事教育等专业背景,毕业于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
福利待遇:
补充性师资参照苏州大学相关规定享受工资福利等待遇。优先推荐申报江苏省“双创计划”,对入选的双创团队,三年内省级财政给予总共300-800万元的人才经费资助;对入选的双创博士,两年内省级财政给予总共19.2万元的创新创业资金资助。
●优先推荐申报“江苏特聘教授”,如入选,聘期三年内,省级财政给予每人每年12万元的岗位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提供50万元的科研经费。
●苏州市“乐居工程”,入选者可享受“乐居租房贴”“乐居助力贷”。其中,可享受800-8000元/月的“乐居租房贴”;首次使用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乐居助力贷”不受缴存时间限制,按缴存基数计算可贷额度,贷款额度可放宽至最高限额的4倍。
●苏州市“优秀人才贡献奖励”,贡献奖励标准不超过个人上年度年收入所形成的地方财力,且不超过其在苏购买或租赁汽车、自住住房、办公用房、参加专业领域培训及兴办企业等支出的总额。奖励总额历年累计不超过100万元/人。
●备注:地方补贴具体以当年度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