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35岁。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党的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仪表端正,身心健康。
3、具备拟任职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专业素质及团队协作能力。
4、应聘临床医学专业人员须持有《医师执业证书》和《医师资格证书》,2010年及以后毕业的学生必须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5、应聘临床医学(医师)岗位的专业人员必须具有博士学历、学位。
6、应聘卫生技术(医/药技)岗位专业人员必须具有硕士学历、学位。非应届毕业的医技、药剂人员须持有相应岗位的卫生类资格证书。
7、应聘护理岗位人员须应届毕业生,同时持有护士资格证和执业证。持有《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医师证书》,执业范围为核医学方向优先持有大型医用设备上岗证(PET/CT、SPECT、PET/MR)者优先拥有三甲医院医学核医学科2年及以上诊断工作经验者优先
研究方向:
医学影像与核医学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