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中共党员;
3、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品行端正,敬业奉献,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4、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社会学、历史学、管理学、教育学、心理学、哲学等相关学科的博士学位;
5、满足岗位要求,身心健康,能够积极参与学校和学院学科建设、课程建设及其他管理服务性工作。1、年龄不超过35岁,具有国内外知名高校或研究机构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等方面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人才;
2、具有国内外知名大学副高级职称或博士后出站,具备马克思主义理论相关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
3、主持国家级基金项目或多项省部级基金项目;
4、从事高水平科研工作,可提供近五年发表的本领域重点期刊论文代表作不少于5篇;
5、作为负责人获校级及以上教学、科研类成果奖;或作为主要参与人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类成果奖;或作为负责人完成的研究成果产生较大的社会效益(须提供有关部门正式书面鉴定);或独立公开出版高水平学术专著。
研究方向:
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社会学、历史学、管理学、教育学、心理学、哲学等相关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