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博士研究生;哲学学科门类、经济学学科门类、法学学科门类、教育学学科门类、文学学科门类、历史学学科门类、理学学科门类、工学学科门类、农学学科门类、医学学科门类、管理学学科门类、艺术学学科门类、交叉学科;45周岁及以下,自然科学类应聘人员在读博期间需发表2篇SCI及以上文章,人文社科类应聘人员在读博期间需发表2篇北大中文核心及以上文章。从事思政课教学工作专业的限中共党员。不含紧缺人才所包含专业。符合学校建设发展需求的人才。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国内高校及国(境)外全球排名前200院校的博士研究生;
2.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2007年3月26日及以前出生)、45周岁及以下(1980年3月26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符合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岗位中有学位要求的还需取得同等学位;本《实施方案》及附件所称“同等学位”指考生报考岗位所用学历对应学位,下同);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人才需求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人才需求表》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报考人员学历、专业须与教育部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学位信息须与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方视为符合岗位要求;考生资格条件以符合本《实施方案》及职位表需求的对应条件为准(如有多个学历的,不得交叉使用);
4.对于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留学专业,考生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70%以上基本一致(资格审查时由凯里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专家进行认定)方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其中以国内学历学位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的中文翻译文件(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文件)等材料。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5.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6.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7.已定向到其他具体市(州)、县(市、区、特区)、乡(镇)的人员;
8.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省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9.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在读的非2025届毕业生;
10.全国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或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违规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11.有《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1年版)》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年版)》禁止从事相应行业的;
12.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13.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明确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研究方向:
;哲学学科门类、经济学学科门类、法学学科门类、教育学学科门类、文学学科门类、历史学学科门类、理学学科门类、工学学科门类、农学学科门类、医学学科门类、管理学学科门类、艺术学学科门类、交叉学科
福利待遇:
(一)安家费及科研启动费
按照学校当年政策执行。
(二)薪资福利待遇
1.享受国家、省和州内相关政策规定的各项工资、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
2.享受每月800元的高层次人才津贴。
3.享受三年内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待遇。
4.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特别优秀,同时配偶达到学校规定的条件的可协助调动或享受学校聘用同等工资待遇,并缴纳相关社会保险。
5.学前教育及义务教育阶段教育可在我州范围内任选一所学校就读。
6.学校提供2年的公寓租住或校内过渡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