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对满足各企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的博士研究生、博士后等高层次人才,优先引进在相关领域具备科研成果、技术专长或实践经验,能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的优秀人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引才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5.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企事业单位等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岗)位。凡不符合岗位条件以及弄虚作假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名资格,责任自负。
关于招聘对象和岗位的其他情况,请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
博士研究生
40周岁及以下
自然地理学、人文地理学、植物学、生态学、生物学、环境科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资源与环境、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生物与医药等相关学科或专业背景,已完成一个聘期的特别研究助理或博士后出站。
从事科研工作
研究方向:
自然地理学、人文地理学、植物学、生态学、生物学、环境科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资源与环境、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生物与医药等相关学科或专业背景,已完成一个聘期的特别研究助理或博士后出站。
福利待遇:
1.中央事业编制,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2.协议薪酬制,一事一议,不低于34万元/年;3.拎包入住人才周转房;4.推荐申报各类项目,协助办理子女入学、入托,享有休假、体检等福利待遇;5.科研启动经费170-1200万元;6.安家费55-18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