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应聘人员基本资格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二)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高尚的医德医风,具有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学历、学位证、执业(职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其他资格条件。
(五)专业、年龄、职称、学历及学位等要求详见附件1。其中年龄要求截止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如35周岁以下,即1989年9月30日后出生;45周岁以下,即1979年9月30日后出生;50周岁以下,即1974年9月30日后出生;没有明确放宽年龄要求的岗位,一律不作放宽)。职称、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等资格证件,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及以前取得。报名的专业、学历、学位应相统一。
(六)2026年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医师,应于2026年10月1日前取得规培证合格证书;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就业推荐表、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并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专业临床医学类年龄45周岁及以下其他资格条件具有整形外科专业副主任医师资格及以上备注有学科管理经历者优先
研究方向:
临床医学类
福利待遇:
引进人才相关待遇
(一)第一层次人才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引进后任学科带头人或者科主任。给予购房补贴75万元、一次性安家费补贴30万元,给予为期60个月、每月2000元的引进人才补贴。
(二)第二层次人才
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博士研究生,且引进后任学科带头人或者科主任。给予购房补贴30万元、一次性安家费补贴10万元,给予为期60个月、每月1500元的引进人才补贴。
(三)第三层次人才
紧缺急需专业且取得硕士学历学位的硕士研究生。给予购房补贴12万元,一次性安家费补贴8万元,给予为期60个月、每月1000元的引进人才补贴
(四)第四层次人才
非紧缺急需专业且取得硕士学历学位的硕士研究生或2026年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本科生(落实“两个同等对待”)。给予购房补贴3万元,一次性安家费补贴1万元,给予为期60个月、每月500元的引进人才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