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无违法乱纪行为;
2.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职业素养;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和资历;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正高职称人员、紧缺特殊人才、高技能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具有带领本学科专业在国内高校相关领域中保持领先地位,一般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和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主要包括国家级各类人才称号,浙江省“海外引才计划”入选者、省特级专家、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万人计划”入选者(杰出/领军)、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和第一层次人才、省(部)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者)等,或相当于上述层次及以上水平的学者。
研究方向:
机械工程类、机电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人力资源管理、工商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信息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经济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数学、马克思主义哲学及相关专业
福利待遇:
一事一议、一人一议,1:各类人才可按规定申请学院教师临时周转房,一般不超过2年。
2:学院重点学科专业领域可聘任退休或兼职高端人才人才级别原则上应属于学科带头人范围,相关待遇可根据所聘岗位职责和承担的工作任务、工作时间等情况一事一议。如有需求,可联系人力资源部或者相关学院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