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小学教师,有班主任工
作经验者优先。(一)岗位职责1.承担课程教学任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时量;2.参与课程建设、教学研讨及学生学业指导;3.遵守教学规范,接受教学质量评估;4.配合学校开展教学检查及教研活动。(二)任职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责任心强;2.具有相应学历或专业技术职务;3.具有相关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书;4.身心健康,年龄不超过65周岁;5.具有高校任教或代课经验者优先。
研究方向:
教育学或语数外
福利待遇:
公共课、技能课外聘教师课时津贴发放标准:助教50元/节、讲师60元/节、副高级80元/节、正高级100元/节(注:无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课时津贴发放按最低标准执行)。学校不支付课程报酬之外的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五险一金、福利待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