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感、敬业精神和奉献意识。身心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任何不良记录。
2.能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踏实认真工作,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科研能力和职业素养,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感、敬业精神和良好的服务意识、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满足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4.应聘人员学历学位需符合岗位招聘要求。
(1)专任教师、实验教师、辅导员需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或往届毕业生。
(2)国(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应在2025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和学位证。报到时不能提供相应证件的拟聘人员,将取消录用资格。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具有其他不良行为记录的。
6.不满足招聘要求的应聘人员请勿投递简历。专业方向及其他要求本科是土木工程专业,硕士和博士阶段研究方向为土木工程的相关专业学科方向。
研究方向:
本科是土木工程专业,硕士和博士阶段研究方向为土木工程的相关专业学科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