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身心条件,能够胜任教学和科研工作。
3.应聘人员须取得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博士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境)外博士学历学位认证书。
4.应聘专职辅导员或心理健康教师岗位者,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一般在40周岁及以下。人文社科类专业应聘者可放宽至45周岁。
研究方向:
电子科学与技术、光学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物理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
福利待遇:
(一)杰出人才
引进对象: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CJ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入选者、海外知名高校终身教授职位获得者及相当层次的杰出人才。
引进待遇:
1.年薪:面议
2.安家费:200-300万元
3.科研启动经费与科研平台建设配套经费:面议
4.学校安排其配偶工作
5.团队成员待遇面议
(二)领军人才
引进对象: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中宣部“四个一批”人才、国家“四青”人才、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人选、国家级教学名师、中国工艺美术大师、中国四大文学奖获得者、教育部创新团队负责人及相当层次的领军人才。
引进待遇:
1.年薪:面议
2.安家费:150-200万元
3.科研启动经费与科研平台建设配套经费:面议
4.学校安排其配偶工作
5.团队成员待遇面议
(三)学科骨干和优秀青年博士
引进对象:已取得一定数量的研究成果,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海内外优秀博士研究生、博士后,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岁,取得副教授或相应副高级职称者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取得教授或相应正高级职称者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下。
引进待遇:学校根据引进人才前期已获得的奖项、主持的项目和发表的高水平论文等,对其科研、教育教学能力综合评判,确定岗位类别,给予相应待遇。
1.人才引进费及发放方式
岗位类别;
A类:
安家费(万元)60W
科研启动费(万元):工科20W/理科15W/文科10W
B类:
安家费(万元)50W
科研启动费(万元):工科20W/理科15W/文科10W
C类:
安家费(万元)40W
科研启动费(万元):工科20W/理科15W/文科10W
D类:
安家费(万元)30W
科研启动费(万元):工科20W/理科15W/文科10W
E类:
安家费(万元)20W
科研启动费(万元):工科15W/理科10W/文科5W
(1)安家费:安家费中的10万元,必须在进校五年内获批一项国家级青年基金及以上级别项目,才予以发放;否则,不予以发放。安家费中剩余部分,入职满一年发放30%,入职满二年发放70%。
(2)科研启动费:以科研项目形式提供资助。
2.其他待遇
(1)聘用到ABCD岗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安家费增加10万元。
(2)聘用到ABCD岗位为紧缺专业人才(见附件),安家费增加10万元,在校服务年限延长2年。
(3)同时满足上述(1)(2)两项者,对应待遇叠加计算。
3.特殊岗位津贴
教授享受特殊津贴6000元/年,博士享受特殊津贴3600元/年,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就高执行一项。
4.工资待遇
博士研究生被学校聘用后,新入职教师则岗位工资和基础性绩效按照讲师一级(专技八级)岗位标准执行,奖励性绩效前三年按副教授三级(专技七级)岗位标准执行。对于特别优秀的可按学校低职高聘管理办法直接聘用到高级岗位(最高可聘到专技三级岗位)。
5.对全职引进的外籍和港澳台高层次人才,实行年薪制和合同管理,待遇“一人一议”。对符合湖北省编制报备政策的港澳台人才,可进行编制备案。
6.学校为高层次人才解决后顾之忧,根据学校配偶安置政策安排配偶工作,协助解决人才子女在黄义务教育阶段入学问题。
7.其他情况
(1)夫妻双方同时符合引进条件,其安家费、科研启动费按各自引进岗位类别的待遇分别执行。
(2)因学校建设急需引进的其他特殊优秀人才,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实行“一人一议”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