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知识扎实,开拓创新和团结协作意识较强。
(三)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四)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研究方向:
小学教育、学前教育、应用心理学、英语、日语、汉语国际教育、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数据科学与大数据、软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化学、应用化学、制药工程、汉语言文学、广播电视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科学、农学、生物工程、茶学、林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思想政治教育、体育、康复治疗学、护理学、行政管理、社会工作、法学、安全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环境工程、标准化工程、质量管理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数字经济、旅游管理、财务管理、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等专业
福利待遇:
(一)安家补助:对全职新引进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博、硕士(正、副高)人才,经申报认定分层分类给予15万元—25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补助。
(二)创业补助:对全职新引进到市属国有企业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博、硕士(正、副高)人才,经申报认定分层分类5年内给予1500元/月—2500元/月的创业补助。
(三)服务保障:符合条件的可根据人才层次和类别发放“宜宾人才绿卡”,提供安居、医疗、交通出行、文化旅游、住房公积金贷款等优惠便捷服务,按程序申请入住人才公寓或享受住房租金补贴等。
凡报考时属市、县(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正式员工,在宜高校和科研平台在职人员,或享受过宜宾市各级人才政策的,入编入职后不再纳入市级人才政策支持范畴。
县(区)、产业集聚区政策待遇以各县(区)、产业集聚区人才政策为准。
在宜高校政策待遇以各高校人才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