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工作职责
1、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及民办高校办学特点,具备先进教育理念和管理经验。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创新意识和抗压能力,能够有效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以及主导学校招生工作体系建设。
2、协助校长处理学校日常行政事务,参与学校重大决策与发展规划制定;分管相关职能部门工作,指导部门制定工作计划与目标,监督工作执行情况,协调部门间工作关系,提高学校行政管理效率与服务水平。
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与团队协作精神;热爱高等职业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责任心与使命感,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与创新能力。
2、学历与职称要求: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具备高级职称。
3、工作经验要求:具有5年以上上海本科或高职院校副校长任职经历。
研究方向:
具有5年以上上海本科或高职院校副校长任职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