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博士研究生;产业用纺织材料;纺织、高分子材料、化工等相关专业;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2.治学严谨,开拓创新,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聘用岗位所需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4.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聘用条件要求;
5.正高职称者年龄原则上要求在45周岁以下,副高职称者在40周岁以下,博士在35周岁以下。业绩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研究方向:
产业用纺织材料;纺织、高分子材料、化工等相关专业
福利待遇:
A-D类:面议;E类(特聘教授):安家费: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安家费,无需购房,进校后按比例一次性发放;科研启动经费:理工科和人文社科分别提供不同额度充足的科研启动经费;薪酬:首聘期(五年)内享受不低于正高职称待遇;1.可申请人才租赁房,享受1-3年租房补贴;2.鼓励E类以上人才组建研究团队,学校给予办公空间、队伍建设、研究生招生等方面的支持;3.不具有高职称的E类人才,首聘期内被聘为"特聘教授",并增列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4.不具有副高职称的F类人才,首聘期内被聘为"特聘副教授",并增列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5.特别优秀的青年人当年可直评高级职称;6.首聘期考核优秀且符合相关条件的F类人才,可直接入选校教学科研骨干培养计划;F类(特聘副教授):安家费: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安家费,无需购房,进校后按比例一次性发放;科研启动经费:理工科和人文社科分别提供不同额度充足的科研启动经费;薪酬:首聘期(五年)内享受不低于正高职称待遇;1.可申请人才租赁房,享受1-3年租房补贴;2.鼓励E类以上人才组建研究团队,学校给予办公空间、队伍建设、研究生招生等方面的支持;3.不具有高职称的E类人才,首聘期内被聘为"特聘教授",并增列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4.不具有副高职称的F类人才,首聘期内被聘为"特聘副教授",并增列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5.特别优秀的青年人当年可直评高级职称;6.首聘期考核优秀且符合相关条件的F类人才,可直接入选校教学科研骨干培养计划;G类(优秀博士):安家费: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安家费,无需购房,进校后按比例一次性发放;科研启动经费:理工科和人文社科分别提供不同额度充足的科研启动经费;薪酬:首聘期(三年)内享受不低于中级职称待遇;1.可申请人才租赁房,享受3年租房补贴;2.首聘期内未取得副高职称且考核结果优秀的G类人才,直接聘为"特聘副教授",增列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期限为五年;3.首聘期考核优秀且符合相关条件的G类人才,可直接入选校教学科研骨干培养计划;师资博士后:安家费:面议;科研启动经费:理工科和人文社科分别提供不同额度充足的科研启动经费;享受不低于副高职称待遇;1.享受2年租房补贴;2.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申报相应的职称;3.若获选国家"博新计划"可在原有基础上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应补助;4.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学校优先推荐申报省部级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