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研诚信精神;
2.需符合国家、地方对执业医师管理的有关规定;
3.无违法违纪、学术不端等行为,无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纠纷,不违反国家科研管理和人才管理相关规定;
4.身体健康;
5.除卓越领军人才外,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青年骨干优先培育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精英领军人才:
1)省级优秀专家,省级名医(含青年名医)、名中医,高等学校“攀登学者”,省级人才项目获得者。
2)省部级重点学科带头人,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负责人。
3)在本学科领域造诣较深且有突出业绩的教授(具有博士学位的博士生导师),医院急需的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水平的专家学者。
4)在海外医疗、教学机构全职工作2年及以上人员,且有突出业绩成果。
研究方向:
药学
福利待遇:
参照医院相关引进人才管理办法,结合具体情况,为入选者提供优越的工作条件和环境,薪酬福利待遇从优,符合医院学科建设需要者可担任相应行政职务,具体面议。
符合政府部门相关人才津贴、安家费等相关政策的,医院可全力支持申报。
科研经费、实验室、人员配备等,根据人才业绩水平、工作需要和预期成果,在人才引进协议中提供支持保障。
符合条件人员可落实辽宁省事业单位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