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服从组织安排。
3.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为1984年6月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为1979年6月以后出生,55周岁及以下为1969年6月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见下节。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方向等条件有对应关系。应聘人员专业的审核一般以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留学回国人员获得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应聘同等学历层次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学校认定。
5.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7.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从事与学校专业建设相关或相近的教学科研工作
C类杰出人才
具有较强的学术水平或技术技能水平,取得高水平的教学科研成果或成果转化及应用突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具有国内外博士学历学位的人才,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其中具有专业相关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根据学校专业建设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分C1-C4类4个层次。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或具有国内外博士学历学位的人才,近3年指导学生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近3年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一等奖,或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等国家级科研项目不少于2项的,可一事一议,年龄适当放宽,不超过55周岁。
研究方向:
美术学一级学科(动画艺术、动画学相关方向)
福利待遇:
1.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享受淄博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2.除享受国家和省、市人才待遇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还可享受学校的激励性协议薪酬、科研启动经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