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遵纪守法,无任何不良记录,为人正直,学风严谨,具有较强的协作精神;2.已获得(取得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3年)或即将获得博士学位,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以中国博士后网站提交申请时间为截点计算);3.能独立从事科研工作,博士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国际公认高水平期刊上发表至少1篇论著类学术论文;4.具有护理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医学技术、康复医学、心理学、信息学、计算机、工学、社会学、管理学以及经济学等相关专业背景。
研究方向:
具有护理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医学技术、康复医学、心理学、信息学、计算机、工学、社会学、管理学以及经济学等相关专业背景。
福利待遇:
1.薪酬待遇:统招博士后给予讲师1级岗位薪酬,缴纳五险两金;卓越博士后除享受统招博士后薪酬待遇外,学校提供卓越博士后学者津贴,资助期限为2年。2.基金申请:支持博士后申请各类人才项目、研究经费或奖励经费。如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和首医卓越博士后等项目,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基金、北京市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等。3.住房:统招博士后享受租房补贴,按月发放。4.优秀博士后奖励:学校设立优秀博士后奖,表彰在站期间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博士后,为入选者提供一次性奖金。5.子女入学:按国家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在站博士后,可凭市人社局出具的介绍信,办理子女进入我校集体户口所在行政区内幼儿园、小学等事宜,享受常住户口居民同等待遇。6.其他待遇:包括(但不限于)享受全国博管会关于出站博士后户口迁移及家属户口随迁等政策、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的可以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