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政治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领导,自愿为军队建设服务;在校学习期间或在其他单位工作期间,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未曾受到纪律处分及行业处罚(处理)。
2.身体条件: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外露体表无纹身、言行举止得体,无不良嗜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素质,参照文职人员录用健康标准。
3.年龄条件:报名年龄截至2025年12月31日
4.已取得执业护士资格证书。
5.25周岁及以下
研究方向:
护理学
福利待遇:
1.薪资待遇:参照天津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标准,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工资组成。在职期间享受学历绩效津贴和高职年度津贴,其中学历绩效津贴博士研究生4000-7000元/月、硕士研究生1500元/月、本科学士575元/月;高职年度津贴医疗、医技岗位正高职每年30000元,副高职每年20000元;其他岗位正高职每年10000元,副高职每年5000元。高层次紧缺人才可采取年薪制协议工资,依据个人业务能力情况“一事一议”。
2.福利待遇:按规定缴纳社保及住房公积金,享受年终双薪、就餐补助、年度体检、救济慰问、带薪进修、不少于10天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育儿假、护理假、住院慰问等福利待遇,同时可协助办理天津市户籍落户,就近就便协调子女入托入园。
3.按照《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中心招录社会用工落实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要求。
4.进修培训:根据岗位工作需要,分层级组织业务培训、外出进修等。
5.职业发展:符合任职条件人员,参加中心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对特别优秀的社会人才,通过直招警官、直招文职等引才路径,优先纳入人才培养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