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招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 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3)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 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 招聘对象的户籍不限,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期至报到时;
4. 拔尖人才、省级及以上专业学科带头人、教学团队负责人、行业领军人才、教学名师、课程负责人,学历学位可适当放宽;5. 具有知名企业或上市公司工作经历,在某行业、领域有特殊专长的高技能人才,学历学位可适当放宽。
研究方向、招聘方向、学科要求、专业:车辆工程
福利待遇:
受聘人员与本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时,可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中有关学历、职称以及任职资历等特定要求,协商并约定聘至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合理等级的岗位。试用期内,本单位可根据评估情况,按规定调整岗位等级或变更到其他岗位继续试用。经本单位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可另行享受相应待遇,有关办法依照学校相关文件协商执行。应聘人员也可向本单位工作人员联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