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招聘对象:
(一)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为非在职的2025年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年龄要求详见具体岗位表(附件1),当年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二)社会在职人员:毕业时已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年龄要求详见具体岗位表(附件1)。
(三)留学回国人员:学成回国两年内且尚未落实工作单位,并应在报到前完成学历学位认证,年龄要求详见具体岗位表(附件1)。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关于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就业报到和落户的政策要求。
2. 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道德品行。
(三)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四)关心“三农”,具有为农服务情怀。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条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及其直属单位有近亲属关系的,需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七)凡不能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向我司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等有关证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3. 招聘岗位及要求:具体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南京野生植物综合利用研究设计所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均为报名应聘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专业名称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专业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电话咨询,我司将根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及岗位条件,综合研判应聘人员能否报考。生物技术(071002)、食品工程(086003,085231),制药工程(086002)等相关专业。主要开展植物活性物质提取生产、功能活性评价、天然日化原料备案,同时配合部门需求开展实验分析工作。
4. 年龄30周岁以下(1995年7月1日后出生);
5. 有3年以上(含3年)从事植物活性成分生产加工的工作经验;
6. 大学英语六级(CET6)考试成绩≥425分,听说读写流利;
7. 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交流能力;
8. 具有植物活性物质功能评价,活性物质代谢机理,植物活性物质提取制备,创新产品开发、香辛料植物资源开发利用实验分析及研发经验和能力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