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遵守宪法和法律,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2. 近三年在国内外已经获得或即将获得博士学位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的博士毕业生,并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者,年龄可放宽到40岁:
(1)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获校一等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或同等级别奖学金。
(2)主持或作为主要执行人(排名前5)承担过省部级以上项目。
(3)攻读博士学位以来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奖励(主要完成人)。
(4)获得国际知名院校博士学位的外籍或留学回国人员。
(5)获得校级以上优秀博士论文者。
3.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进取精神和创新能力。具有与研究项目相关的专业知识。
4. 能够全脱产在工作站进行研究工作。
5. 工作站规定的其他条件。
福利待遇:
全日制脱产博士后待遇 标准为:20万元/年(税前),主要用于博士后在站期间(原则上资助24个月)的工资、津贴、五险一金等费用支出,根据国家和学校政策按月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