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领军人才:在本学科领域具有重大影响,能引领本学科跻身国内外发展前沿的人才,符合山东省《引进顶尖人才“一事一议”实施办法》所列“顶尖人才”或具备相当水平的人才。
(二)学科带头人:学术视野广阔,创新发展潜力较大,学校学科专业建设急需的博士(后),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三)青年博士类:具有良好的教育经历、较好的教学科研基础和创新能力,符合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发展需要的优秀青年博士(后),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
(四)高水平团队
围绕学校重点学科、特色专业、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研究基地或学校跨学科平台、专业群建设引进研究方向明确、成果优异的教学科研创新团队。团队引进,通过组织专家论证给予特别支持。团队成员之间应具有长期合作的基础,团队带头人应符合我校人才引进杰出人才、学科带头人层次的条件,团队其他成员应符合我校人才引进要求。团队科研费用整体核拨,团队成员的个人待遇根据其实际水平参照各类人才引进标准最高提高10%。
研究方向、招聘方向、学科要求、专业: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史、比较教育学、学前教育学、高等教育学、教育技术学、教育领导与管理、学校课程与教学、学生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基础心理学、认知神经科学、应用心理。
福利待遇:
1、领军人才按照山东省《引进顶尖人才“一事一议”实施办法》实施;
2、安家费30 - 100万元,科研经费4 - 40万元;
3、人才津贴18万元,人才房票10万元,人才津贴与人才房票按照济宁市青年人才引进政策要求发放;
4、学校提供2年周转房或租房补贴;
5、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学校可帮助协调公立学校入(转)学事宜;
6、符合国家、省部级高层次人才工程,山东省“青优计划”入选条件的,学校将积极引荐,推荐成功后同时享受相应的政策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