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招聘基本条件(一)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 师德高尚,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3. 身心健康,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的岗位适应能力。
(二)岗位条件:
1. 符合相关学历、学位及其他要求;
2. 学科背景与应聘院系所设置的学科专业高度契合;
3. 专任教师要求本硕专业一致或相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 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18. 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具有饲料加工与工艺学研究基础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福利待遇:
1. 专任教师薪酬按照学校薪酬福利管理办法执行,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带薪寒暑假和国家法定假期,上下班班车及住房补贴等待遇按学校规定执行。
2. 银龄教师根据职称、任务量等确定薪酬待遇,一人一事一议。
3. 其它地方类人才引进政策:符合烟台市或青岛市相关引进人才政策条件者,可享受烟台市或青岛市提供的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政策。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享受地方政府人才待遇。
1. 烟台市人才引进政策。硕士研究生:生活补贴每年2.4万,连续三年,一次性购房补贴10万元;博士研究生:生活补贴每年3.6万,连续三年,一次性购房补贴20万元。
2. 青岛市人才引进政策。硕士研究生:住房补贴每人每月800元,可领三年,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博士研究生:住房补贴每人每月1200元,可领三年,一次性安家费15万元。符合相关条件者还可享受一次性购房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