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3. 品行良好,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4. 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实践技能;
5.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应聘马克思主义学院专技主体岗应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7. 不得为现役军人;
8. 不得为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9. 不得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10. 不得为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11.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同时具有副高职称的4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正高职称的5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
1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或经综合评定达到相当业绩条件:①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理工科发表一类期刊论文5篇以上,其中中科院分区一区论文不少于1篇,或中科院分区二区论文不少于2篇;人文社科发表二类以上期刊论文3篇以上);②主持二类以上纵向科研项目1项以上;③获一类科研奖励或二类科研奖励一等奖(前5名)或二等奖(前3名)1项以上;
13. 研究方向、招聘方向、学科要求、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及相关学科(本科或硕士有财务管理、会计学或审计学专业教育背景者优先);
14. 业绩成果要求近五年取得。有关等级、类别依照《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皖教人〔2016〕1号)文件执行,详见附件1。论文成果应为第一作者(一般不含会议论文),在同行专家公认的本学科权威期刊上发表高水平论文可适当减少论文数量要求。C、D类博士,论文成果可认本人为第二作者且博士生导师为第一作者的论文1篇。条件中涉及“以上”均包含本级。
福利待遇:
1. 人才类别分为领军人才、A类博士、B类博士、C类博士、D类博士、人才团队;
2. 领军人才:安家费、科研启动费、住房、人才津贴、配偶安置、其他均面议;
3. A类博士:安家费110万元;科研启动费理工科20万元、人文社科15万元;
4. B类博士:安家费90万元;科研启动费理工科15万元、人文社科10万元;
5. C类博士:安家费70万元;科研启动费理工科10万元、人文社科5万元;
6. D类博士:安家费50万元;科研启动费理工科10万元、人文社科5万元;
7. 住房:A、B、C、D类博士提供过渡房一套或租房补贴1000元/月(三年);
8. 人才津贴:经考核合格均享受人才津贴,博士津贴1.2万元/年;不具备副教授职称的博士享受3年副教授奖励性绩效待遇;具备副教授职称的博士享受3年教授奖励性绩效待遇;
9. 配偶安置:配偶具有硕士学位的,以人事代理方式安置;
10. 其他:学校实施“汤山学者”“汤山英才”等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年津贴标准5万至30万元;
11. 人才团队:对引进的3人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团队,除按照以上人才类别给予团队成员相应待遇外,另给予100 - 300万元的团队科研启动费,具体根据聘期目标任务设置情况“一事一议”;
12. 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执行驻肥高校标准;
13.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纳入省直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14. 各项待遇实行“一人一议”,可根据具体情况在参照类别基础上,适当调整;
15. 具备教授或副教授职称的,安家费分别提高10万元、5万元;
16. 出站博士后安家费提高5万元;
17. 入职后取得的高水平成果按照《巢湖学院高水平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试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