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沈阳体育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计划信息表》。
6.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7. 应聘人员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4年7月10日及以后出生)。
8. 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核,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9. 研究方向、招聘方向、学科要求、专业:公共管理类
福利待遇:
1. 受聘的博士人员需与学校签订博士服务协议,享受安家费20万元(税前),科研启动费10万元(纳入学校科研项目管理,以项目带动为原则)。
2. 受聘的博士人员符合我校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的,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兑现引进待遇。
3. 符合沈阳市“人才新政”相应条件的博士人员,学校将积极协助落实资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