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本科或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为体育学类(体操专项/方向)。
福利待遇
1. 受聘的博士人员需与学校签订博士服务协议,享受安家费20万元(税前),科研启动费10万元(纳入学校科研项目管理,以项目带动为原则)。
2. 受聘的博士人员符合我校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的,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兑现引进待遇。
3. 符合沈阳市“人才新政”相应条件的博士人员,学校将积极协助落实资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