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5年2月10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80年2月10日以后出生);毕业专业须与应聘岗位专业一致,且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条件要求;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博士毕业证、学位证并报到,海外留学人员还须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2. 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失信被执行人;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福利待遇
1. 入校3年内按照副教授待遇计发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纳入省级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博士津贴、住房补贴、办公设施等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