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无违法违纪情况。
2. 学生干部、中共党员优先。
3. 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
4. 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 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 符合引进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福利待遇:
1. 政策待遇:人才公寓。免费提供“拎包入住”人才公寓。无法入住的,每人每月最高2000元租房补助,补助期3年。
2. 购房补贴。试用期考核合格且签订5年及以上服务协议的,在昌吉市首次购房并落户的,按照“一事一议”给予60万元购房补贴。
3. 科研启动经费。优先推荐申报国家、自治区级科技计划项目;学院给予10 - 2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特殊人才科研启动费“一事一议”。
4. 学费代偿。纳入“庭州英才”的,试用期考核合格且签订5年及以上服务协议的,给予5万元学费补贴,5年支付。
5. 报销交通费。纳入“庭州英才”的,来昌面谈期间,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标准保障食宿,按最高3000元标准据实补贴往返交通费。
6. 其他待遇。享受财政工资、月绩效工资、年终绩效考核奖、十三月工资和课时费、医疗保健等其他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