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9日至2007年1月9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1月9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5年毕业生(2025年12月3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5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上述不得报考情形时间节点均以报名结束时间为准。 (五)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和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博、硕有一个阶段所学专业为法学(一级学科)专业,本科阶段专业不限。
2. 研究方向、招聘方向、学科要求、专业: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专业; 法学:0301 本科专业:不限
福利待遇
1. 面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