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思想品德端正,作风严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素质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2)身心健康,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吃苦耐劳,甘于奉献。
二、岗位及具体要求
1、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具备岗位要求的年龄、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热爱教育事业,责任心强,本、硕、博至少一个阶段为管理类相关专业,能承担专业相关教学和科研任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具有高级职称者、学校师资紧缺专业、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福利待遇:
1、聘用人员性质为学校人事代理。
2、聘用人员按照学院有关规定享受工资福利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