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
2.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 具有心理学或精神卫生相关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同等条件下博士研究生优先考虑。
4. 原则上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2026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并入职报到,逾期未报到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5. 有扎实的心理学理论基础,接受过心理咨询专业训练,有一定的心理咨询实践经验。能够开展心理咨询、危机干预和教育教学工作。中国心理学会临床心理学注册工作委员会注册督导师、心理师,以及具有临床心理学方向学习背景或相关经历者优先考虑。
6. 具备较强的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富有敬业精神、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有较高的心理健康水平和良好的社会支持系统,注重自我心理调节。
7. 身体健康,体检结果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8.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应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