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操守;
2. 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库集中支付、预算绩效管理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能准确运用于实际工作,熟悉科研事业单位业务和核算特点;
3. 熟练掌握《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及配套实施办法的要求与业务流程,具有完整项目库管理、预算编制、预算调剂、资金支付等模块的实际操作与管理经验,能熟练使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
4. 爱岗敬业,严谨细致,组织纪律性强,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沟通协调能力,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 具有财务、会计或相关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中级会计师及以上职称,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 具有8年及以上科研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经验,其中4年及以上从事总账会计或类似工作经验;具备从事涉密财务岗位或工作的相关经验;具备全流程账务处理能力,有独立编制各类会计报表的工作经验(包括中央部门预算、决算和政府财务报告等),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