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不限专业,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 在大学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
3.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4.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5. 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身心条件,能够胜任教学和科研工作;
6. 应聘人员须取得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博士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境)外博士学历学位认证书;
7. 应聘专职辅导员或心理健康教师岗位者,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8. 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身心健康;
9.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10. 1989年1月1日后出生;
11. 热爱学生工作。
福利待遇:
1. 岗位聘任:专业技术类思政岗专职辅导员首次聘用期限为5年,具有教师和干部双重身份。聘期内从事一线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并承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研究工作;
2. 职务职级聘任:博士专职辅导员入职后可申请认定为讲师,设岗为专技十级岗,试用期满后可申请异动到专技八级岗。入职工作满1年后,经考核优秀者,可按照岗位需求聘任为科级岗位。职称参加学生思政系列单独评审;
3. 聘期内福利待遇:
(1)享受所聘岗位薪酬待遇;
(2)享受博士津贴、辅导员津贴;
(3)享受科研启动经费3万元;
(4)可申请学校公有住房;
(5)若博士条件达到学校人才引进E类以上层次,配偶安置根据学校配偶安置政策执行;
(6)协助解决子女入托、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等问题;
4. 发展通道:
(1)鼓励博士研究生学历专职辅导员成长为优秀的思想政治工作专家型人才;
(2)工作表现优秀者可选拔为学校管理干部的后备队伍,进行重点培养、跟踪管理;
(3)首次聘期结束后,部分工作业绩突出、科研能力强的博士研究生学历专职辅导员根据工作需要可申请转聘专任教师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