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博士研究生。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3.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 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
5. 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4年6月26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9年6月26日以后出生)。
7. 应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职称、专业和技能等相关条件(附件1),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8.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9. 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10.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选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11. 专业:哲学门类、经济学门类、法学门类、教育学门类、文学门类、历史学门类、理学门类、工学门类、农学门类、医学门类、管理学门类、艺术学门类、军事学门类。
12. 其他条件: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中共党史党建学类等专业因执教思想政治理论课,要求为中共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