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3. 1985年1月1日之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 具有代表性业绩成果;
6. 聘用后能按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2. 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 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所列情形;
7.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8. 电气类(0808电气工程)、机械类(0802机械工程、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0806冶金工程、0855机械)、电子信息类(0809电子科学技术、0810信息与通信工程、0854电子信息、1401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自动化类(0804仪器科学与技术、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1405智能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类(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35软件工程、0839网络空间安全)、车辆工程类(0823交通运输工程、0861交通运输)、食品科学与工程类(0832食品科学与工程、0955食品与营养)、旅游管理类(1254旅游管理)、艺术设计学类(1301艺术学、1357设计、1403设计学、)。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福利待遇:
1. 我院高层次人才采取“一人一议”合同管理办法、按照《河南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豫职院〔2024〕13号)、在科研平台建设、编制岗位、生活津贴、子女入学、配偶就业、住房安居等方面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