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一定的临床工作经验,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及以下(1984年9月10日以后出生);
8、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9、
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
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4.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
失信被执行人;
7.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