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 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 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5. 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
6.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 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 现役军人;
4. 失信被执行人;
5. 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获得较为突出的创新性成果,在所研究领域取得同行专家公认的标志性成果,能带领团队协同攻关,保持或赶超国内外领先水平,经学校审定可列入本层次的各类人才。年龄50周岁以下。其他不在上述范围人员,但具有博士学位和教授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列入本层次引进范围:
1. 近5年内,主持完成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重点项目;或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点项目;或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重点项目或教育部重大项目;或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包括国家科技支撑计划、863计划、973计划)。
2. 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四)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二)、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三)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或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二);或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个人排名前三)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二)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福利待遇:
1. 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具体面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