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拥护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政治思想素质好,实事求是,坚持原则。
2. 具有十年以上的本科教学工作或教学督导工作经验,良好的师德、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3. 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教学评价能力、协调沟通能力以及较好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能够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基本办公软件,能够有效运用信息技术开展教学督导工作。
4. 具有高校教师系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退休人员,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在65周岁以下,体检合格(需提供一年之内的体检报告)。
5. 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20课时,检查、分析与评价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情况,交流反馈听课评价与教学建议,填写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并填入系统。
6. 每周常规进行课堂巡查1 - 2次,参与学校组织的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及各类专项教学检查和教学评估等工作。
7. 做好督导工作记录,督导团每学期编制《教学督导工作简报》不少于2次。
8. 收集有关校风、教风、学风和教学管理方面的意见,参加二级学院召开的教师和学生代表座谈会,为教学管理部门和二级学院提供改进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的建议。
9. 指导二级学院督导组开展教学督导工作,督导团每年为学生教学信息员提供一次培训。
10. 每学期为教师改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提高教学水平等方面提出口头或书面意见和建议,指导青年教师成长。
11. 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福利待遇
1. 专职教学督导员的劳务薪酬为40000元/年(税前),其中督导团团长劳务薪酬为45000元/年(税前)。招聘用工形式为劳务合同,学校依法不承担除支付劳务薪酬之外的所有支付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