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研究生思政工作;
2. 研究生学位工作;
3. 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及相关工作;
4. 研究生日常管理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 博士研究生学历;
6. 30周岁及以下(1994年1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7. 能够熟练运用办公软件,有相关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8. 热爱研究生教育工作,具有团队合作意识,爱岗敬业、勤恳正直、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强,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公关能力、书面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福利待遇
1.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中国科学院苏州纳米所规定执行。
2. 享受五险一金(含公积金)、职工餐补、暑期集中休假(带薪年休假)、补充医疗保险、工会福利、职工年度健康体检等。
3. 符合《苏州工业园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的博士应届毕业生,可申报苏州市应届毕业生补贴,“双一流大学”或世界前100名高校应届毕业生,8万元(分两次发放);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6万元(分两次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