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引进需求:为贯彻人才强校战略,加快推动人才队伍建设,学校拟面向全国引进学科带头人、优秀博士和“双师型”教师等高层次人才,相关专业、条件要求见《四川开放大学2025年高层次人才引进需求一览表》(附件1)。
2. 学科带头人:具有重要的学术成就,良好的学术声誉和显著影响力的学科领军人才,具有稳定研究方向并取得系列标志性成果,具备独立带领团队开展教学、科研、产教融合工作能力,原则上应具备博士学历、学位或正高级职称。
3. 优秀博士:研究方向符合学校教学科研发展需要,在其研究或实践领域取得较好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博士。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备多学科专业背景及行业、企业实践经验者优先。
4. 优秀“双师型”教师: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具有较强的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具有较为丰富的企业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实践经验,获得相关的国家职业技能等级中级及以上证书或职业资格中级及以上证书,作为主要参与者获得技能竞赛类、教学成果类、科技发明类等代表本领域较高水平的奖项;或指导学生获得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教学成果类、科技发明类等奖励,或指导学生获得县(校)级技能竞赛类、教学成果类、科技发明类等较高等次奖励。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应具备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和副高及以上职称。
5. 应聘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完全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各项条件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热爱开放教育、终身教育、职业教育事业,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能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书面同意;不得应聘的情形: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无结论的;因健康原因不适合聘用的;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因违法违纪等原因受处分尚未解除或受过开除处分的;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公示有异议的,经调查不符合选聘条件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福利待遇
1.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须按要求完成专业建设、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等工作任务,按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享受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校内公共周转住房、与职称职级相匹配的工资、保险、公积金、免费体检、国内外进修培训学习、法定节假日与带薪寒暑假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