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 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
5. 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4年3月以后出生);
6. 博士应届毕业生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7. 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要求。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港澳台人员应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8.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9. 大学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
10. 年龄不超过40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