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 应聘中级岗位的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9年2月以后出生);
5. 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6. 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7. 详见附件《济南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8.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9. 研究方向、招聘方向、学科要求、专业为物理学、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教育学(学科教育物理方向),凝聚态物理、粒子物理、光学、光学工程、量子光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材料物理化学、新能源材料与器件、热能工程。
福利待遇:
1. 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为入职的优秀青年博士(后)发放租房补贴;高层次人才岗位人员,额外提供相应岗位津贴,符合条件者可聘为岗位聘期内教授(副教授);符合山东省、济南市人才政策的,同时享受有关待遇。
2. 子女可享受附属幼儿园、小学及初中优质教育。
3. 学校在岗位聘任、访学进修、各类人才项目申报等方面努力搭建成长平台。
4. 博士后享受学校职工待遇,计算工作年限;师资博士后在站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引进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