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顶尖人才:在本学科领域具有国内外公认的学术声望和学术影响力,为所在专业领域和学科的一流学者,取得国家级重大标志性研究成果。原则上为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或具有相应学术声誉的外国专家。
2. 领军人才: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声望和学术影响力,为所在专业领域的著名学者和学科领军人,取得过国家级重大研究成果、荣誉或奖项。原则上为国家级人才。
3. 杰出人才: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研发机构从事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为所在专业领域的知名学者和学科带头人。原则上为省部级人才。
4. 青年优秀人才:
1. 博士毕业生及博士后;
2.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博士后原则上不超过38周岁);
3. 身体健康,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从事教学科研的能力素养;
4. 具有良好的学术潜质,已取得本学科领域代表性业绩成果。护理学(1011),老年医学(100203)护理学或老年医学
5. 部分学科专业的优秀硕士:本科及硕士专业一致或相近,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
福利待遇:
1. 国家事业编制;
2. 低职高聘副教授三年;
3. 聘期内享受博士(双证)学位津贴1000元/月,年薪18 - 25万元(税前);
4. 安家费及购房补贴30 - 35万元(服务期五年);
5. 提供校内过渡性住房一年或一年租房补贴;
6. 科研启动费:工科6万元,理科5万元,文科3万元;
7. 市政府配套支持:
1. 对于符合条件者,三年内每人每年给予2000元落户补贴;
2. 子女享受优质的义务教育资源;
3. 经学校综合考察认定业绩突出的人才,同级对口安置配偶;
4. 服务科技型企业的博士或教授可享受三年内每人每月3000元生活补贴。
8. 部分学科专业的优秀硕士按人事代理方式聘用,结合引进硕士所学专业及业绩成果情况,经学校批准后,来校工作前三年可享受校聘讲师待遇,三年后按照实际岗位设置享受相应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