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符合引才岗位年龄要求,青年博士人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1月1日(含)后出生。
2. 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3. 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 专业及研究方向须符合我校人才招聘计划要求,并在各学习阶段的专业方向一致或相近。
(1)博士后: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院所博士后出站,具有海外研学经历者优先,学术基础深厚且成果突出,学术思想活跃,富有创新精神,具备较强发展潜质。
(2)紧缺专业博士:系学校紧缺专业所需师资。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院所博士毕业,具有良好的科研工作基础和发展潜力,取得较好科研成果。新闻学
福利待遇:
(1)引进待遇:学校引进人才评议小组对紧缺专业博士综合素质能力评议后,提供具有一定竞争性的薪酬福利,主要包括基本薪酬、岗位津贴、年终绩效,学校提供科研启动资金,执行“一人一议”。
(2)3年内执行副教授三级岗位绩效工资。符合学校副教授直聘条件的,经评审后可聘任相应副教授专业技术岗位。
(3)具有博士后经历、副高或正高职称者,学校给予相应引进人才补贴。
(4)免费提供校内周转房1年(水、电、物业等费用自理),一年后按学校政策收取相应费用,如学校无法提供校内周转房,则提供2年租房补贴。(夫妻均按博士引进执行1套住房政策)
(5)可妥善解决学龄前和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入学事宜。
(6)按陕西省当年相关政策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二、高层次人才引进对象及待遇
(一)国内外顶尖人才
1. 招聘对象:对学科发展有突出影响,在自然科学领域或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取得创造性成果、做出显著贡献的国内外顶尖人才,且研究成果对学校学科建设具有推动作用。
2. 待遇从优,“一人一议”。
(二)学科领军人才
1. 招聘对象: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中具有突出成就,受到业界公认的国家级领军人才;国家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入选者;或具有相当水平的国家级人才。
2. 待遇:
(1)聘期内,学校无偿提供一套面积为180 - 200平米的住房,如若购房可给予购房补贴。
(2)学校提供具有一定竞争性的安家费、科研启动费。
(3)薪酬执行年薪制,采取“一人一议”。
(三)学科带头人
1. 招聘对象:在本学科国家重点研究领域崭露头角,获得较高学术成就,具有创新发展潜力和较大社会影响的国家级青年专家;国家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入选者;或具有相当水平的国家级人才。
2. 待遇:
(1)聘期内,学校无偿提供一套面积不低于170平米的住房,如若购房可以享受购房补贴。
(2)学校提供具有一定竞争性的安家费、科研启动费。
(3)薪酬执行年薪制,采取“一人一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