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专业:护理学。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身体健康、精力充沛,积极乐观,善于沟通。
5. 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6.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福利待遇:
1. 学校高层次人才待遇:
人才类别 年薪 安家费 科研启动经费 其他待遇
A类 一事一议
B类 150 300 800 配备研究助理2 - 3名,技术员(含秘书)2 - 3名,每年安排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3个。
C类 100 200 600
备注:1.年薪为税前标准;2.单位:万元。
2. 学校青年人才引进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符合入编条件的可纳入海南省事业编制、员额人员管理,外籍人员为聘用制,享受国家和海南省等相关政策规定的工资薪酬福利待遇。
人才面试过程中产生的国内经济舱往返机票费用及两天住宿费(不高于350元/天)由学校报销。
类别 年薪 安家费 科研启动经费 其他待遇
自然科学类 社会科学类
D类 50 - 80 50 - 80 100 20 获评省D类人才,由省里提供住房补贴(5000元/月);E类人才,由省里提供住房补贴(3000元/月)最长发放3年。
E类 25 - 40 30 30 15
备注:1.年薪及安家费等均为税前标准;2.单位:万元。
3. 海南省人才引进待遇(以入职时最新政策为准):
住房:报到后经海南省认定为C类及以上人才,符合海南省相关规定的可分别申请不超过150/180/20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一套,全职工作满5年由政府无偿赠予80%产权,满8年赠予100%产权。
海南省政府将为全职在琼工作的C类及以上人才购买每年6000元以上的商业健康团体保险,并享受年度健康体检服务。
其他相应层次对应享受落户、子女教育、配偶就业和医疗保障等方面的服务保障待遇。
符合海南省相关规定的人才可享受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的优惠政策。
4. 各附属医院待遇根据各医院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