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2.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 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被开除公职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福利待遇
1.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学校根据受聘者的人才层次、学术水平、岗位职责等,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确定相应待遇标准,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
2. 提供良好的工作与科研支持条件和生活保障。
3. 可申请入住学校住房,符合佛山市人才安居扶持政策可享受安家购房补贴。